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 > 正文

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山东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1-08-30 02:34:35 浏览次数:

鲁非公组发〔2021〕2号

各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山东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4日

 

山东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概况

   一、规模总量持续增长,社会贡献不断提升

   二、创新创业蓬勃发展,转型升级成效显著

   三、资源要素供给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改善

   四、服务体系全面升级,特色平台加快搭建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形势

   一、发展机遇

   二、风险和挑战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第四章 主要任务和行动工程

   一、健全公平竞争制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三、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供给能力

   四、加强企业梯度培育,构建优良产业生态

   五、聚焦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六、深化国内国际合作,融入全新发展格局

   七、保障生产要素供应,减轻企业发展负担

   八、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加强统筹推动

   三、优化政策供给

   四、强化示范引领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十四五”时期,是山东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由大到强转变的重要时期,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对全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总结“十三五”时期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成绩,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环境,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为“十四五”时期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引。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概况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创新创业,支持降本增效,规范企业经营,全省民营经济保持健康发展,中小企业活力明显增强,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协调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巩固。

一、规模总量持续增长,社会贡献不断提升

“十三五”时期,全省民营经济不断壮大,从市场主体数量、经济规模总量、税收支撑、就业保障等方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实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169.8万户,比2015年年底增长94%;实有私营企业345.2万户,比2015年年底增长157%;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60万户,比2015年年底增长142%,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2020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8万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3.5%;实现税收7445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税收34192亿元,年均增长8.2%;到2020年年底,全省个体私营企业累计承接就业人口3700万以上。民营经济作为宏观经济蓄水池、稳定器的作用凸显。

二、创新创业蓬勃发展,转型升级成效显著

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拥有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近百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近40家。全省中小企业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占全省的比重超过70%。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到1.82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6万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达到16家,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98家,国家众创空间达到24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超过2.5万家。建成省市级创业辅导基地500家,入驻企业4.6万家,从业人员110万人。“十三五”期间,累计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1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30个,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534家、瞪羚企业709家、独角兽企业13家、新跨越民营企业20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371个。

三、资源要素供给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改善

建立健全全省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启动实施产业资本对接行动,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断下降,2020年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776.2亿元,同比增长12.6%,增速较2015年提高2.9个百分点。全面实施“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促进资源要素向高效市场主体流动。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2020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1850亿元。深入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稳步推进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程度不断加深。

、服务体系全面升级,特色平台加快搭建

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拥有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9个,带动各地建设省级示范平台236个。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加快建设完善,集结形成3000余家特色突出、功能健全、信誉良好的服务商(机构),累计开展服务活动3万多次。面向实体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9家。启动实施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各类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加快搭建,企业应用数字化信息渠道更加便捷,全省“上云用云”中小企业超过20万家。广泛开展管理咨询、诊断和公益化服务,大力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十三五”时期,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创新发展水平、企业品牌影响、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部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比较粗放,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偏少;产业集聚发展能力不强,大中小企业协调融通发展水平不高;资金、人才等要素供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需要在“十四五”时期下大力气推动解决。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十四五”时期是山东全面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新发展阶段,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挑战也将发生新的变化。

一、发展机遇

(一)新发展理念释放更多政策红利。新发展理念的全面贯彻落实,将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新的支持政策陆续出台,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优化升级,提升创新能力、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山东擘画了“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的宏伟蓝图,坚定不移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塑成优势,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经济结构、体制机制持续向好。

(二)新发展格局创造更大发展空间。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带来国内国际双重市场资源和新的市场机会。山东省是全国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三次产业发展均衡,实体经济基础雄厚,要素支撑条件优越,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优势突出,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催生发展新动能。“十四五”时期,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将极大促进智能制造、创新设计、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新模式快速发展;工业互联网作为新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和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石,将有力带动工业经济由数字化向网络化、智能化深度拓展;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技术突破,将使得低碳经济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生物、能源、材料等多学科间更广泛地渗透、交叉、融合,将引发新的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在由颠覆性创新而形成的新兴产业中,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将有更多的发展机会。

(四)改革开放带来发展新机遇。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将进一步破除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市场准入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推动落实,以及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重大国家战略叠加,集聚更多发展资源。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全面起势,山东邻近日韩,地理位置优越,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畅通完善,“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韩自贸协定等为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带来新的国际化发展机遇。

二、风险和挑战

(一)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全球有效需求不足,以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为代表的传统优势产业面临挑战。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霸权主义抬头,部分国家逆全球化,产业链呈现收缩化、区域化特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参与国际产业合作和经贸合作的深度及广度受到严重威胁。国内经济持续回升的基础仍不稳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释放不足,市场需求挖掘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质量和速度。

(二)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全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达瓶颈,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持续加大,新兴产业发展不足,新旧动能转换任务依然艰巨。国家已明确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进度表,绿色低碳成为刚性约束,降低碳排放强度、减少资源消耗、发展绿色经济是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现实选择。部分中小企业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较低,部分高耗能行业中的中小企业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多,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加强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等任务十分艰巨。

(三)转型升级压力依然存在。一方面,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多数仍处于产业链中下游、产业层次中低端,产品附加值低、利润率低,品牌实力、产业链协同能力和市场影响力薄弱,缺乏进入新兴产业、构建新模式、打造新业态的经验和人才。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短板比较突出,普遍缺乏规范的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架构,部分企业主业不聚焦、目标路径不清晰,创新动力、创业活力不足,缺乏开放合作、共生共赢的理念,适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仍需付出巨大努力。

(四)营商环境仍需优化。在市场准入、招投标、信贷融资等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国有和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问题依然存在,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部门财政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直达企业机制受益面还不够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亟需提高。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因素仍然存在,需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综合判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东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挑战前所未有,机遇前所未有,机遇大于挑战,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及潜力仍然十分广阔。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积极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支持、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使民营经济更具活力、中小企业更有成长力,成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主体和生力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贯彻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入贯彻“两个毫不动摇”重大方针,深化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加强法治保障,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做优做强。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质增效。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服务,引导企业聚焦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坚守主责主业,推动理念、技术、组织、管理和模式创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加快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步伐。

(三)坚持尊重市场遵循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和高效公平配置,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破除各类体制机制障碍,营造诚信法治的社会环境和便捷高效的市场环境。

(四)坚持绿色集约融通发展。以集群和园区为载体,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发挥地域特色,推进集约集聚,塑造上下游协调、产供销配套、大中小融通发展新模式,打造产业生态和区域经济新优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

(五)坚持引导守法诚信经营。引导民营企业诚信自律、守法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培育良好企业文化,大力弘扬儒商精神。

(六)坚持服务保障优化环境。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完善服务体系,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能力,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同发力,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和乡村振兴、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现代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总体目标是:经济总量和企业数量持续扩大,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企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专精特新”企业大量涌现;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集群特色发展更加鲜明,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更加紧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确立,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发展质量速度效益更加协调,支撑保障作用更加巩固。

总量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发展到1500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5万亿元左右。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60%以上。全省中小企业数量发展到450万户,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新增1万家。

创新驱动目标。到2025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到3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左右。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4万家,“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500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达到50家。

企业培育目标。到2025年,新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500家、瞪羚企业8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400家、独角兽企业15家左右,力争新增上市公司150家左右。

服务支撑目标。到2025年,新培育认定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0个、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0家;省级特色产业集群达到100家左右;省级每年培训企业家1500人左右。

四章  主要任务和行动工程

一、健全公平竞争制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持续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推动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定期化动态化,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组织评估清理。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二)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扩面提质工程。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全程网办,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政务服务。围绕企业开办、准营、运营、退出等阶段,推出不少于100项企业办事需求大、关联度强、办理频率高的事项,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实施《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修订《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规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案件处置法律程序。

(四)建设诚信守法合规经营的信用环境。通过电视、网络、融媒体等多种形式,弘扬诚信文化,健全信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突出协同联动治理,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在各级引导行业发展的重大决策上,纳入信用奖惩机制,提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守信能力,防范信用风险。

专栏1 “一业一证”改革扩面提质工程

       1.推广实施行业综合许可。新选取建筑行业、检验检测行业、特种设备生产行业等30个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将全省行业综合许可范围扩展至50个行业,逐步实现全省全行业全覆盖,将一个行业所有审批事项信息集成到一张综合许可证,打造“一证准营,全省通用”新模式,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

       2.实施推进“九个一”管理。①实施清单管理,实现“一单覆盖”;②相对集中审批事权,实现“一门办理”;③整合审批要件,实现“一次告知”;④简并申报材料,实现“一表申请”;⑤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⑥合并核查程序,实现“一同核查”;⑦再造审批模式,实现“一并审批”;⑧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证准营”;⑨加强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协同,实现“一体联动”。

二、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一)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支持民营企业聚焦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5类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基础核心领域,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协同各方面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推进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科技项目,加快突破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卡脖子”难题,省重点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项目不低于省级重大项目总数的50%。到2025年,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达40%左右,有研发机构的占比达25%左右。

(二)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推进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建设。探索建设全省产学研综合平台,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科技人才、科研项目、研发设备等创新资源的供需对接,深化产学研协同协作。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主导或参与建设创新联合体。鼓励欠发达市、县(市、区)的企业,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创新资源聚集区建设科创飞地。鼓励42个重点产业链“链主”型民营企业牵头建设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在每个产业领域布局1-2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创新中心,推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到2025年,培育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0家左右,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中心。

(三)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深化创新成果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深入实施创新产品保险补偿机制,促进整机(系统)和基础技术互动发展,推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加快融入良性循环的新技术创新应用体系。加强技术市场建设,改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模式,进一步做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到2025年,推动5000项以上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

专栏2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聚焦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生态环保等战略性新兴领域及急需补短板的产业领域,每年支持1000家左右的中小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力争到2025年,全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培育3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形成200家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带动10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三、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供给能力

(一)加快绿色低碳安全发展。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鼓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抓住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市场机遇,大力实施绿色标准,积极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在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轻工、钢铁、建材、机械、汽车、化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建设省级以上绿色工厂300家左右。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交易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转效率。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设立“山东技改在线”,打造“技改视频库”,举办技术改造供需对接会,开展诊断咨询,重点推进电子、机械、汽车等行业装备换芯、生产换线、园区上线、产链上云、集群上网,支持自主可控BIM技术在建筑、交通等行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深度应用,每年完成5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万个左右。

(三)深入推进数字赋能。实施“万名数字专员进企业”行动,培育1万名数字专员专项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数字经济从消费领域向工业领域延伸。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主导或参与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等行业性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深化数字技术在农业、服务业及社会各领域民营经济主体内的推广应用,推动企业和设备“上云用数赋智”。力争到2025年,产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数字化设备联网率达到60%左右,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率达到60%以上。

(四)共建共享“好品山东”。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开展百年品牌企业培育工程,引导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和培育能力,进一步擦亮“老字号”,叫响“大品牌”,支持“成长型”品牌,培育一批“小而美”潮牌旺品。深入开展消费品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积极对标国际优质产品质量和性能,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省制造业、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分别新增1500家、600家以上,形成30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好品山东”产业集群。

(五)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适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和科技革命新潮流,深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跨界融合、联动转型,推动组织管理方式、产业形态、经营业态、商业模式新变革。积极发展协同研发、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加快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到2025年新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00家左右。

专栏3 “上云用云”提升工程

       打造一批行业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工业云平台、智能工厂和设备上云样板工程,每年培育100家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企业、10个“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示范平台、10个以上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园区。

       重点突破化工装置、高能耗设备、通用动力设备、新能源设备和智能化设备上云上平台。其中,在化工装置方面,针对大中型化工装置、危险工艺装置开停车周期长、安全风险高、能耗高等问题,提升重点设备数据采集和预测计算能力,建立设备运行与故障数据库,基于平台开展运行故障预警、远程诊断与维护、运行能效分析等服务。到2025年,基本杜绝计划外故障,实现故障数据可追溯,各项指标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企业梯度培育,构建优良产业生态

(一)提高中小企业规范化运营水平。扎实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推动市场主体规范提升。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决策机制,形成有效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机制。到2025年,实现全省1万家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组织5000家以上“小升规”企业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分行业组织对标交流学习,支持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围绕精细化管理、商业模式变革、转型升级、人才招引等方面,形成500个管理创新成果。

(二)打造“领航型”企业。全面推行“链长制”,支持企业间战略合作和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聚焦“十强”产业,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核心竞争力的“领航型”民营企业。培育新跨越民营企业,到2025年,新培育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的民营企业15家、首次突破500亿元的民营企业5家、首次突破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3家左右。

(三)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充分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一批专注细分市场、聚焦主营业务、创新能力突出、成长潜力较高的优质中小企业,形成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成长体系。每年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00家、瞪羚企业15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80家、独角兽企业3家左右。

(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融通。支持“领航型”民营企业发挥产业链“链主”作用,通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方式,在技术攻关、产品配套、品牌渠道、资金融通等方面,带动关联度高、协同性强、涵盖一二三产的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打造100家左右省级特色产业集群。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两新一重”项目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加强与“领航型”企业的协同创新、配套合作,支持建设中小企业信息、技术、进出口和数字化转型综合性服务平台。

专栏4 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工程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化工、高端装备、新材料、纺织服装、有色金属、绿色食品、生态环保、商业商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进一步做强支柱产业集群、主导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集群,引导市县聚焦细分领域,培育一批民营经济活跃、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要素高度集聚、网络化协作紧密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每年培育省级特色产业集群20家左右。其中,做强以济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产业集群,以青岛为代表的高端装备特色产业集群,以威海为代表的医养健康特色产业集群,以聊城为代表的装备基础零部件特色产业集群,以济南、青岛、淄博为代表的环保特色产业集群等。

五、聚焦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大力培育企业家队伍。发挥企业家表彰奖励机制作用,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参评杰出企业家、行业领军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强化民营企业家思想政治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专注主责主业,带领企业走在前列。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任务,实施企业家培育提升工程,培育具有国际视野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世界儒商”。每年遴选发布山东民营企业100强、民营企业行业领军企业10强、民营企业创新100强等榜单,广泛宣传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民营企业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培养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民营企业依托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引进培育集聚一批具备国际一流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项目创新团队。推动市场化招才引智,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引进一批知名人力资本企业和猎头公司。鼓励民营企业采用股权激励、期权激励、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增强人才归属感。每年新增培养引进产业创新领域领军人才100名左右。

(三)培育引进经营管理人才。推进民营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使企业管理人员进一步丰富工作阅历、积累决策经验、增长治企才干。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体系,加快建立职业董事、职业经理人等高端人才市场,积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与跨国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选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到海外分支机构工作锻炼,提高跨文化沟通能力、多元化团队领导力和跨国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引进20名左右具有国际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

(四)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优化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提高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强化校企合作,开展定向、定单、联合培养,为民营企业精准培育急需的技术人才。支持民营企业创建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推行特级技师制度,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推进“金蓝领”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项目,面向民营企业职工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每年建设30个左右新旧动能转换行业公共实训基地,培训企业新型学徒1.5万人左右,新增高技能人才6.5万人左右。

(五)加强企业职工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吸纳社会就业的主阵地作用,通过网络招聘、现场招聘、专场招聘等线上线下结合形式,拓展企业与劳动者对接渠道,缓解企业招工用工难题。开展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优化中小企业人才结构。引导民营企业完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专栏5 企业家培育提升工程

       1.丰富山东省企业家网络学院功能。完善网络学院8大功能平台板块,以企业家学习平台为主体,以企业家政务通平台和企业家商业电子信息库平台为两翼,辅以专家答疑平台、企业家交流平台、企业家风采文化展示平台、企业家个性化学习定制平台、企业家咨询服务平台等平台,打造即时性、全天候、个性化、公益性的在线学习交流平台。

       2.开展企业家培训。举办企业家高端出国培训、中青年企业家培训、民企二代接班人世界500强企业实训、专题培训和企业家网络学院线上培训,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熟悉国内国际市场、精通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国际化企业家队伍,每年培训企业家1500人左右。

       3.实施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总结梳理民营企业家传承交接的成功案例,建立“创二代”挂职培养机制,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领导人顺利平稳过渡,助力企业持续发展。

 六、深化国内国际合作,融入新发展格局

(一)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引导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适应需求结构和消费品质升级的大趋势,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度融入国内消费市场。建设“山东商品网上展示厅”,组织企业上线知名展示推广服务平台,开展线上展洽活动。充分利用5G、大数据、区块链、AR、VR等技术,开展云展示、云洽谈、云签约,提升企业数字化营销能力。持续推进“山东制造·网行天下”行动,提升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网络营销能力。

(二)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主动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推动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为主向合作研发、联合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端环节延伸,提升跨国经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实施“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聚焦农产品、机电产品、日用消费品等优势行业,优先布局RCEP区域、20个重点国家、“一带一路”市场展会,推进“一国一展”“一业一展”。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重点展会。

(三)搭建中小企业合作平台。聚焦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提升中德(济南)中小企业合作区、青岛中德生态园、中欧(威海)中小企业合作区等合作平台,制定产业链、创新链招引目录,深化与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盟主要国家合作。拓展海外仓功能,在中东欧、东非等具备条件的海外仓搭建线上线下商品展示展销平台,举办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专场推介活动。

专栏6 营销渠道拓展工程

       深入开展“山东制造·网行天下”专项行动,实施优质工业品严选计划,围绕机械装备、纺织服装、家装建材、电力电缆、食品饮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及特色产业集群,甄选1000家制造业企业,“一企一策”制定网络营销方案,打造1000个适用于电商市场的爆款产品。精准分析网络点击热点信息,针对山东产品主销区域、热点行业,开展直播订货会、山东超级工业城采销对接活动、山东制造大店等市场拓展活动。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举办“产地巡演”“标杆工厂行”“百企游学”等电商培育活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参与“山东制造”特色产品网络销售。到2025年,“山东制造”网销率大幅提升,力争在知名电商平台的网络营销额提高50%左右。

保障生产要素供应,减轻企业发展负担

(一)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及时更新、动态发布收费目录清单。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多措并举降低企业各类生产要素成本。加强用地保障,深入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和“标准地”供地改革,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优化能源供给,对单位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用能指标。降低物流成本,继续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建设统一开放的物流大市场。

(二)扩大融资渠道。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效能,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通过放宽投资比例、加大让利力度、实施财政奖励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对符合条件的省级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予以重点投资。举办“产业资本对接”系列活动,开展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专项基金项目对接,力争每年基金投资项目100个、投资额200亿元左右。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山东省产业与资本对接云平台”,开设基金投资机构资源库、企业融资需求项目库、投融资对接信息发布栏、投融资对接路演网上基地、投融资知识大讲堂等,线上线下联动,促进产投双方精准、便捷、高效对接。以“专精特新”高成长企业为上市培育“金种子”,整合集聚优势资源,组成上市培育共同体,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三)降低融资成本。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实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白名单”制度,扩大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提高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逐步降低担保费率。健全省级中小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用足用好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和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政策,扩大中小微企业受益面,每年应急转贷服务企业4000家次以上,转贷资金规模600亿元以上。

(四)推动构建数据高效利用新机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支持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激发数据要素流通新活力,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资源流通应用机制,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优化数据要素流通环境。建设用好数据资源开放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在制造、电信、交通、能源、医疗等领域的开放服务,提升企业获取公共数据便利度,降低用数成本。

专栏7 信贷产品创新工程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开发和推广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产品,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首贷中心、续贷中心。逐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对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支持企业开展信用融资,用好用活“银税互动”“信易贷”“一贷通”等融资服务平台功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快、更便捷的融资服务。创新推广“瞪羚贷”“高成长企业贷”等针对特定企业群体的信贷产品。

 

专栏8 企业上市培育工程

       实施优质中小企业上市“泰山登顶”行动,建立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多层次的上市培育库,借助基金投资和券商上市辅导资源,集中发力推动上市培育库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打造一个产权清晰、股权优化、具备对接资本市场能力的“外围潜力圈”;精准服务培育一批优质上市后备企业,打造一个上市意愿强烈、上市能力形成的“后备培育圈”;设立山东高成长企业板,指导企业确定上市目标,科学规划制定上市路径,打造一个能上市、快上市的“冲刺核心圈”。到2025年,建立2000家左右的高成长企业上市培育库,精准指导500家企业确定上市目标,力争新增上市公司150家左右。

 八、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一)完善政企沟通协商机制。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广泛开展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一对一”谈心谈话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诉求,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通道。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在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市场准入、行业监管、产业调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时,充分征求企业和企业家的意见。

(二)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建立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成长帮扶机制,围绕小升规、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针对人才培养引进、科技研发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需求,设立问题台账分级负责帮扶,组织共性问题专项对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拓宽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实施简易注销“全程网办”,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制度,形成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便捷登记服务。

(三)搭建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支持各地、各行业龙头企业和服务机构,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立足当地产业优势和企业发展实际,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方面精细化、个性化服务。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到2025年,新培育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0个、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0家。

(四)加强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全面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落实《关于建立和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指导意见》,面向中小企业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提供科学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支持和鼓励工商联、各类商(协)会建立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制,发挥专业调解机构化解专业或行业领域纠纷的重要作用,强化诉调对接机制,促进商事纠纷快速化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修订《山东省专利条例》,积极发挥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加强统筹推动

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规划实施,各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各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加强统筹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到实处。加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能力建设,促进各行业各领域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落实。加强统计指标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符合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统计监测方法,制定统计分类目录,强化日常统计和大数据运行监测。发挥行业协会和专家智库在服务企业、服务行业、服务政府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好政策研究、行业分析、平台建设、资源整合等工作,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支撑。着力提升园区、基地、产业集群的服务质效,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评估,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三、优化政策供给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政策实施后评估机制,完善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坚决不搞“一刀切”。推动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智能匹配,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企业“一键获取”,对普惠政策实现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对竞争性政策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建立政策辅导制度,各级各部门出台涉企政策时,同步发布实施细则,及时受理企业政策咨询、投诉建议。对民营企业实施的各级重点项目、双招双引项目,实行主动对接,动态跟踪,全程服务。加强市场化供需对接,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高效配置。

四、强化示范引领

在全国先行先试,制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建设方案,针对各县(市、区)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优化发展环境、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创业创新、培育企业成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完善产业链、开展企业家培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解决融资用地人才等要素难题,以及加大政策、机制、资金、组织机构等方面扶持力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成效突出的予以重点支持,引导各地探索创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支持有条件的市争创国家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落实国家对重点城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制度,在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评估的基础上,鼓励各级主动对标先进,打造有利于中小企业成长的氛围环境。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大民营经济领域舆论引导力度,宣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显著优势,宣传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巨大成就,主动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引导广大民营企业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一流企业品牌,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友情链接: 日本电器工业会 测绘仪器分会 电工仪器仪表分会 仪表功能材料分会 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 山东机械工业协会

2011-2022 @Copyright pg电子登录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34号 
邮编:250010    邮箱:sddqybxh@163.com     ICP备案号:鲁ICP备2021030682号-1
电话:0531-85065753   传真:0531-85065753
网站地图   网站隐私安全说明 网站版权声明